(图文)加拿大手机新规 2年后终止合约不罚款 |
2013-06-03 12:00:49 |
![]() CRTC主席Jean-Pierre Blais表示,“加拿大人每一天无论在上班,家里甚至路上,都依赖手机等无线通讯设备和服务。此次推出新规有助于一个更有活力的市场,加拿大人每2年就有权再次选择手机服务供应商。” 此次推出新规2013年12月2日起生效,包括以下内容条例: $ B# d% R+ F, r1 |& Z8 G, p * 无论所签署合约的长短,手机用户有权在2年后终止任何所签订的手机合约而不需支付罚款(即便签署合约长于2年); * p* w& b$ [5 ]3 A0 l3 H% f * 额外收取的数据收费每月上限为$50,国际漫游数据收费上限定为$100; 9 O* o: m9 V5 f S) X * 手机用户可以在90天以后解锁,或者在付清手机设备的全额款项后立刻节所; ; t K3 p) O* c) o3 X3 d * 如果不满意此手机,15天内可以退还手机; * 有权利接受或拒绝2年合约主要条款的变化; * 接收的合同必须是容易阅读和理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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