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 意味着对于已在加拿大念书超过两年的留学生来说,由于成为永久居民之前已可获得一年居住时间的换算,他们在成为永久居民后再居住两年,即满3年时间,可申 请入籍,入籍所需时间等于从C-24的4年,缩短成两年。政策回顾前保守党政府称为“确保及维持加拿大公民这一身份的价值”,2014年出台更为严苛的入 籍规定,即Bill C-24。这一于2015年6月11日开始正式生效的入籍标准规定申请者六年内在加拿大住满四年才有资格提出申请,在连续的四年中每年需居住不少于183 天,且留学时间不再计算在内。让很多即将可以申请入籍的永久居民大跌眼镜。现任的自由党政府在其竞选宣言中作出公开承诺,要废除制造“二等公民”C-24 法案的不合理规定,让勤奋工作的移民更容易成为加拿大公民,这也就是我们所知的C-6法案。移民部长麦家廉说,国际学生及外国劳工在未取得永久居民身分之 前即开始对加拿大作出贡献,所以入籍时应该接受他们以临时居民身分在加拿大居住的时间,以50%作为折算,最多可计算一年,该政策有助挽留人才。 3 X% P4 C& D& } M& T- o9 e |
欢迎光临 www.MontrealChinese.com蒙特利尔华人网 蒙城华人网 蒙特利尔留学生论坛 蒙特利尔中文网 蒙城中文网 (http://www.montrealbbs.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