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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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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6 16:4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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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性进展 加中将签追缴犯罪所得协议# S0 e. t- _7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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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新闻网 2013-05-05 20:26:42 | 加拿大驻中国大使赵朴(Guy Saint-Jacques)表示,加中双方在追缴犯罪所得分享协议上的谈判已经取得阶段性发展,未来数个月内应可签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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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q: G* Q- k6 m3 @, F6 p; o 赵朴在接受中国最大英文报「中国日报」(China Daily)访问时指出,一旦加方确认不法资金来自于罪犯或犯罪组织时,这项协议即可为加中双方分享这类没收充公资产提供法律基础。 报导中指出,加拿大被视为是中国外逃罪犯藏匿的「天堂」,其中包括许多贪官,因为加中双方迄无引渡条约。 B$ j8 q, [7 {% M
中国公安部指出,数千名中国经济逃犯把金额庞大的不法所得转移海外,但碍于政治体制不同,或是外国繁复的法律程序,中方无论在引渡罪犯回国受审,或是追缴这些罪犯的不法所得时,都困难重重。, ~/ j5 c& m6 n; s- Z
赵朴表示,加国只要发现有人是以非法方式入境,或是曾在海外犯罪,就会展开司法调查程序,在确认特定对象为外国逃犯,并取得足够证据后,就会展开调查,并联络司法部展开应有的起诉程序,接着就会遣送出境。
' H: c8 }3 [' V 他表示,加国使馆和加拿大边境署(CBSA)人员与中国公安部和中国航空业者合作密切,以扼阻非法移民入境加国,加方也协助训练这些航空业人员辨识伪造签证,期能防堵罪犯登机飞往加国。这些措施已有效减少试图搭机潜往加国的人数。
. Y. b' P! S& S$ s 中国公安部国际合作局长廖进荣表示,加中双方近年来在司法合作上已有实质进展,加方也较以往更为重视中国公安提供的资讯,在案件调查、逮捕逃犯和遣送工作上都密切合作。5 g2 O$ m& c* w/ ]% q. B3 x4 B, V, [, l
廖进荣也指出,加方对中国法律和司法程序已有较深认识,也欢迎中方证人到加国法院出庭,协助起诉中国逃犯。 X" o% \- p' ^2 r3 E
近年来已有数名高知度的中国逃犯被遣送回中,包括厦门远华走私集团主脑赖昌星即在2011年回到中国受审。- q% K% Q5 l! W) \% Z
赵朴表示,加中双方迄无签订双边引渡条约的计画,但两国司法高层每年5月或6月都会开会,讨论涉及双边的重大案件。
( x$ N& M {1 w+ ^' a; r5 R3 N 中国公安部2010年曾与加国警方签订合作备忘录,共同打击跨国犯罪行为。赵朴表示,相信未来会有更多中国逃犯被送回中国,加拿大也不会再被中国贪官或罪犯误以为是可以安全藏匿的地点。
" Z) a6 u, Q; t8 G 亚伯达大学中国研究中心主任侯秉东(Gordon Houlden)也表示,赖昌星潜逃加国,利用法律程序缠讼12年才被送回中国,这段期间,中方确实有不少人误认加国为一逃犯天堂,一旦加中双方签订犯罪所得分享协议,应有助扫除这一污名。+ Z. s/ f5 M; P5 Q3 r. d
侯秉东表示,即使赖昌星等多名重要逃犯被遣送回国,中方传媒报导中,依旧不时为加国冠上逃犯天堂之名,其实不尽公平,因为「这些诈欺犯罪行为发生在中国,而且是中国未能扼阻他们外逃」。, K% b! `" w. Z: B
他也指出,中方媒体报导若一再把加国形容为逃犯天堂,其实就和加国媒体和公众常误以为外国犯罪多来自中国一样不妥,对于绝大多数合法移民来加的中国公民也有欠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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