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N e7 c7 W/ N. l; B" _加拿大移民部即将缩紧外国劳工签证规定,对申请人工作实质内容的查核时间,从原来只查申请前的两年,扩大成申请前的6年,而曾经违规的公司,将列在2年内不能引进外劳的「黑名单」,计划到「黑名单」公司工作的个人,亦无法申请「技工移民」或「联邦技术移民」项目,新改变对申请人的影响甚大。2 v5 F" a: ~1 b. A
由於查核年限拉长3倍,移民律师辛 王(Steven Meurrens)警告,在这段期间之内,任何雇用条件的改变,例如雇主调低外劳薪资,均可以被视为雇主违反「劳工市场意见书」(LMO)而被判违规,其规定严格,对有聘用外劳的雇主将造成「缚手缚脚」,并打击其引进外劳的计划。
- N9 k+ x' w2 l6 Z规定严格 打击引进外劳计划2 R0 i# P; \5 e
新规定主要改变包括,移民部将能直接与雇主联络确认劳工签证的申请内容,过去则只能向申请人取得资料;另一项改变则是将确认劳工市场意见书(LMO)工作内容的查核年限,从旧规定只查申请前的2年,扩大成追溯至申请前6年的工作纪录。 6 I5 }4 ~. y F' R, }
辛王认为,移民部扩大查核工作纪录的年限,这意谓着,以後移民部实际派员到工作场所调查(workplace inspection)的时间,可以从外国劳工到职的第一天,一直到外国劳工离职後的6年内。' O( ^9 l) z* M
他说,在这段时间内,移民部认为有需要,即可前往工作场所,对申请人是否从事LMO所写的工作及内容,进行确认及调查。
1 _& ~# j! Y& O+ t0 |# A此外,辛 王指出,新规定要求移民官「必须」(must)举报违规雇主,且将雇主列在名单当中(add the employer to the Blacklist),如此一来,他预见在「黑名单」的雇主将会大量增加。 家 园 新 闻1 ~/ C: G, r9 Z, x5 |* ~
他解释,「黑名单」办法虽然在2011年即已经提出,让任何违规的雇主均可以被列入名单当中,但到目前为止,其实名单当中还未有任何一个雇主,本来只是备而不用,只是移民部为产生一些吓阻效果才提出,但在新规定实施,情况将大不相同。% _" H3 F( Q, G/ K4 L! s
他提醒欲申请「技工移民」及「联邦技术移民」的申请人注意,如果未来计划前往工作的雇主,当中有「黑名单」的公司,即无法合格申请。
0 J* \4 n& R5 x8 F移民部在6月7日提出多项缩紧外国劳工签证的规定,新规定并不需要经过国会讨论,而是由移民部自由决定实施时间。移民部在4月29日即宣布将改革「临时外国劳工计划」(Temporary Foreign Workers Program),有关新规定即为落实其改革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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