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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国10大新移民政策 最快7月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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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L9 M1 f! y2 C: a/ P 联邦移民部副部长Neil Yeates在出席17日举行的「加拿大移民顾问监管委员会」的第一次会议时,透露了联邦移民部目前正在致力修改的十项移民政策,其中最快的将会在今年7月施行。 * O. l# ]1 U% u&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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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O3 o0 s! r% ?0 S# D9 R 第一项是为年轻的联邦技术移民申请加分,因为国家人口正在逐年老年化,国家在未来急需更多的年轻移民,进而保证国家可以正常运作。 Q- M7 Z9 Z9 n& c7 N% 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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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项是减少申请人在非加拿大本土工作经验的加分,政府透过调查发现,加拿大的雇主对新移民在加拿大以外国家的工作经验并不太看重,因此政府决定要减少此项分数。 ( g& V" `" `3 ^
( Q. _& |& Y7 o 第叁项是要求技术移民申请者在递交移民申请时,提供来自第叁方的语言成绩,而且需要达到移民部对语言要求的最低标準。政府透过调查发现,技术移民在移民初期获得成功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语言能力,因此如果语言过关,也更容易在移民初期就获得成功。 ) M- i0 v2 q$ ]5 I) I7 b; u
( K" v5 l" J/ U 第四项是让雇用海外技术的雇主更了解移民步骤,政府在过去一年在全国範围内,与技术移民的雇主召开圆桌会议,发现雇主对技术移民的过程非常不了解,因此政府希望雇主可以多了解移民步骤,这样可以知道如何应对有关海外劳工引发的一系列问题等。 # Q1 Z" G" A& V' m% C5 [: l
5 J5 [, X& O0 S. T 第五项是计画重新规画投资和企业家移民项目,政府发现投资移民的申请多,但是企业家却相对较少,加拿大需要更多的企业家,因此政府希望透过对企业家更清晰的定义,可以吸引更多的企业家也选择进驻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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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项是计画简化并加快外国劳工的申请步骤和时间,政府同时还计画重新策画整个申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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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项是加快各项移民申请时间,政府目前已经确定即将使用一个名叫「Global Case Management System」的办公软体,软体的投入使用可以让申请更电子化、快捷化,该系统计画在未来两、叁年内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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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k) Z' _3 T6 `: h4 W 第八项是计画更新联邦技术移民的职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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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项是扩大经验类移民(CEC)的申请範围,同时加快审理时间。 % `# ^( |! f/ Q' s8 U# g
; K: M3 T3 B4 D8 j7 L4 n. j$ m 第十项是省提名移民将被要求提交语言成绩,计画今年7月开始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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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如此,2月16日,公民及移民部长康尼(Jason Kenney)宣布,将自2013年起对申请各类签证的外国人要求采集指纹及申请人的数码照片(digital photo),首批将对20个国家的申请人实施,但中国则不在第一批实施国家名单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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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v3 _2 Q* i5 b$ C2 b 康尼说,去年总理哈珀与美国总统奥巴马在华府会面,当时达成加强边境保安协议的一部分,即加拿大必须要求申请签证的外国人,提供指纹及照片。他指出,透过这些生物特征的数据,移民部可以筛选出已在其它国家入境黑名单的犯罪人士、恐怖分子,以及过滤出以假身分进入加拿大,或曾经被拒入境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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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举例,有一名曾入境但被遣返人士,每次以不同姓名的假护照企图进入加拿大,前后达8次之多,若移民部之前已采集他的指纹,则可以立刻辨认该名多次入境被拒人士,这说明采集指纹对边境保安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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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哪些国家的人士会最先实施办签证时需提供指纹?康尼说,移民部将会找出20个短期签证造假问题严重的国家作第一批实施,但稍后才会公布,已知中国并不在第一批20个国家名单内。不过,康尼强调,该新签证指施虽然分批实施,但最终对所有国家的签证申请人,均将实施相同措施。 8 c6 w' T( g+ S
* n! N% J2 k+ v; y4 k" C+ c 加大力度打击走私人蛇 1 D8 E$ x" \" r2 c1 c' D8 f
6 B/ A3 V+ J- w, Z- W6 Z. `: \ 康尼向国会提交的新法案中还提出加大力度打击人蛇走私的新措施。新法案规定一旦出现由海上或是航空港有组织大规模走私人蛇、数十或数百人集中申请难民的情况,公安部可出面认定、宣布这是一宗「人蛇走私案件」(human smuggling event)。 % M' a* V2 O1 R
; d6 S; i! P6 ~- G/ R; F7 V5 h1 W 法案建议通过「人蛇走私案件」抵加的人蛇,可以被强制拘押最多12个月。在此期间被难民聆讯庭(IRB)批准难民身分的人,可获提前释放,其它人可由被拘押中直接遣返。新规定澄清,16岁以下未成年人不受此强制拘押条例限制。 1 y; G+ t X, u$ N, b- @( P7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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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新法案也吸收了此前一项「防止人口贩运者滥用加拿大移民系统法案」(Preventing Human Smugglers from Abusing Canada''''s Immigration System Act 简称Bill C-4)中的大部分条款,包括更严厉地惩罚人口贩运船的蛇头、船主和驾驶人员,以及规定船民即使被批准难民身分后,也不保证在五年内可获加国永久居民身分。反之当来源国形势改变、危胁不存在时仍可被遣返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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