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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国出生随父母回流 男童申身分证覆核败诉
# H3 S, a( A; k3 D) f: U | | 星岛日报 2013-01-01 18:05:52 |
四岁男童在父母移居加拿大后出生,父母○九年因在当地失业回流香港,欲替他申领香港身分证被拒,向人事登记审裁处上诉亦被驳回,其母早前代表他向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昨被判败诉,法官认为审裁处基于男童出生时父母已在外国定居,而令男童丧失中国国籍,并无犯错。 5 Z' Q. e: a+ @* s' ~
) p. I* i; E) s, h, @# N2 j% ` 就四岁加拿大籍男童申请香港身分证被拒而提出司法覆核一案,高院法官区庆祥在判词指,《基本法》第二十四条列明,在香港出生或通常在港居住连续七年以上的中国公民,他们在香港以外所生的中国籍子女,皆属香港永久性居民,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亦列明,这类中国籍子女在外国出生时,若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定居在外国,而且他出生时即拥有外国国籍,便不具有中国国籍。 9 A$ h& v; u7 n, c
官指审裁处没犯错
3 X n7 R8 H, x6 \( n7 f" Y 法官认为「定居在外国」不一定相等于无条件拥有居留权,应该给予弹性及宽松的诠释,去迎合不同国家对于居留权的不同定义,审裁处裁定男童出生时父母在加拿大拥有居留权,即使并非无条件获准居留,需要定时续期,也属于「定居在外国」,没有犯法律上的错误。
( a& C/ [& T, E; b) t' ]1 e 申请人Lamb Nicholas Edward由母亲梁洁仪(译音)代表进行司法覆核,其父母为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拥香港身分证,○五年以技术移民身分移居加拿大,同年在当地诞下一名女儿,再于○八年四月诞下申请人。
, {" ?; T7 `/ W2 R 中国国籍法列明,在香港以外出生的中国籍子女,若父母定居在外国,便不具有中国国籍 父母已定居在外国
|! O* F. B$ m 申请人的父母其后失业,父亲在香港找到工作,一家人于是回流香港,申请人持加拿大护照入境,至○九年申请人的母亲代表他申领香港身分证,翌年九月被人事登记处处长拒绝,申请人于是向人事登记审裁处提出上诉,去年九月被驳回。
g+ O% e8 m- i6 X 人事登记审裁处指申请人的父母自愿以加拿大作为居留地,○四至○九年一直在加定居,甚少回港,故裁定申请人出生时父母双方已定居在外国,而且他出生时即拥有外国国籍,故没有香港居留权。案件编号:高院宪法及行政诉讼一○三──二○一一。0 y7 {+ z5 T, W7 x+ f4 L2 Q0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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