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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得易失 加国移民新例不利中国移民
% l* g& A4 x# d# T1 X! i' w | | 2014-11-10 18:17:33 |
2 |4 w2 X; |0 \% F 近年来,联邦政府收紧移民法例,对申请人的要求更高。今年6月立法的《加强加拿大公民法》(Strengthening Canadian Citizenship Act),更是首次把1977年以来实施的《加拿大公民法》(Citizenship Act)作出全面修订改革,大幅收紧入籍规定。 加拿大政府明白移民对国家基础的重要性,自19世纪便实施移民法规。时至今日,加国主要接受家庭团聚、经济类别、人道或难民叁大类移民。单在2013年,本国接纳逾250,000移民,收到接近334,000份入籍申请。事实上,加国的入籍率很高-超过85%合资格永久居民会成为公民。 ( p( M5 c; R: w9 q7 Q& S
赞助亲人计划
, s# N) N3 W2 W2 R# ? 政府今年初重新启动赞助父母及祖父母计划(Parent and grandparent sponsorship program),但申请名额只有5,000份,门槛亦大为提高。举例来说,四人家庭的薪金要求,由$42,065增至$54,684,且要求过去3年都必须达标,及需呈交报税单为证。赞助人要无条件承诺,为亲人提供经济支持及基本需求20年,就算他日出现财政恶化、迁居他省等转变,也不会取消承诺。 % \% r% O# w+ s0 p( L2 a
依亲子女年龄
+ \% O( n7 I, s! Y6 L8 u6 l) Q0 I! v 由今年8月1日起,移民或难民的依亲子女(dependent child)的年龄定为19岁以下,以往全职学生可获豁免的规定已取消。年过19岁者,除非精神或身体状况需要父母经济支持,才会视为依亲子女,否则需透过国际学生或经济类别移民等途径来加。在8月1日前已递交申请表的人士,在依亲子女年龄一环,仍按照旧制规定。
; S0 M6 R& l" [# |8 a 国际学生计划
* [9 f# M2 x5 M j 国际学生的新措施于今年6月1日生效,为的是减低潜在的欺诈或滥用问题、保护加国高质素的国际声誉,以及改善学生服务。新措施包括:学生签证只批给就读指定教育机构(designated educational institution)的国际学生;在留学期间要积极学习,否则有机会被遣返;在指定学府进修的全职留学生,不用等候六个月或工作签证,可每周工作20小时以及在假期全职工作;学生签证在毕业后90天自动失效等。
5 D8 x8 P/ U/ O4 s( ~ 新措施让国际学生更容易在加国求学、工作,并成为永久居民。例如,他们可申请适用于所有行业的毕业工作签证(post-graduation work permit),亦可在修读研究院期间,甚或毕业后,透过省提名移民计划申请为永久居民。 ; s2 K0 e5 z5 s- x' v
推出加强加拿大公民法
5 V, G& d Y; M7 t$ ^ 《加强加拿大公民法》(Strengthening Canadian Citizenship Act)于今年6月成为法例。联邦公民及移民部(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Canada)指出,新法例有助加强加国公民的价值、增强诚信及打击欺诈行为、保护并提倡国家利益和价值观、简化入籍审批过程、让新公民有充分准备去参与和融入社会。 " h; O9 Z8 K: ^' |+ f* I3 f
以下是几项主要的改革: ; Z+ T' L2 f |- g5 Z
实际居住年日更长:申请入籍者必须于过去六年,在本国居住四年,每年居留183日或以上,即住满1,460日方符合资格;相比以前,在申请前的四年住满叁年(1,095日)即可。申请人在未取得永久居民身份前的居留时间,不会被计算在内。此外,申请人须表达居住加国的意愿(intent to reside),若日后被发现作虚假陈述(false representations),有可能被撤销其公民权。
! Z0 A! \% v l& T) | 语言水平要求更严:年龄介乎14-64岁申请人的英语或法语水平,必须符合语言及知识的要求。以往18-54岁人士才要接受评核,并且知识测试方面容许翻译员协助,现今则不允许翻译。 ! j% {' {. _8 t2 {0 O
撤销禁止公民资格:拥有双重国籍,又被定罪的恐怖分子、叛国者、在国外从事间谍活动者,或在本国参与组织性武装冲突者,可被撤销公民资格。永久居民若触犯上述罪行,也可被禁止成为公民。
; L9 E" T2 n. _8 |' l 欺诈罚款刑期更高:申请人或移民顾问因欺诈行为(如有否在加国居住、对加国是否有足够的知识)所受的刑罚大幅上调,过往的最高罚款为$1,000以及∕或入狱一年,现今的最高罚款则是$100,000以及∕或入狱5年。
+ p& [ t1 d: p% W6 n# ]% a$ l2 w: N 赋予部长权力更大:新法例赋予公民及移民部部长更大的权力,如可单方面授予公民权、撤销作出虚假陈述或欺诈人士的公民权。 无忧资讯 7 z3 j+ w# O! g3 `% ?6 ]
简化入籍审批程序:入籍申请决策程序,由过去的叁重步骤减至一重,并由移民官代替入籍法官决定入籍审批。
1 U( z) {8 R+ n# v* o/ N! z 递交本国报税证明:申请人必须递交过往六年中的四年报税证明。
, w; ?1 V$ j& f5 o/ ~& X+ V 国民对移民持正面态度 2 o& M! h$ U ~; X; u
渥太华大学政治科学教授蒂尔容(Luc Turgeon)指出,加拿大是全球少数对移民保持正面态度的国家,这可归因于国民认同移民的经济贡献。民调结果发现,近80%被访者赞同,要持续国家经济增长,引入移民是必要的。
1 |: p+ W" f! m 国际学生强劲经济效益
$ ^; u0 P6 g) U* F 绝不能小觑国际学生创造的经济效益。外交及国际贸易部(Department of Foreign Affairs and International Trade)的报告显示,2010年,国际学生于学费、住房及日常支出等开销达77亿元,比本国一些工业(如生铝、航天工业)的出口总值更高。 " ^! A+ i6 ^5 W2 h6 U+ q
提高语言门槛影响未来 对中国移民不利
; q. i6 i3 i& K4 ` 提高移民申请人的语言能力要求,对英语国家(如英国、澳洲、新西兰)的移民有利,却对新兴经济国家(如中国、印度、俄国、巴西)的移民不利。移民政策智库组织(Maytree Foundation)主席(Ratna Omidvar)称,在2011年,中国、印度、菲律宾、巴基斯坦等地,申请为本国永久居民的人数锐减,可能跟2010年的移民筛选系统改变有关。
& f% }* D7 A2 o0 z8 j$ _7 s- {/ W 入籍更难更易失去身份 ; S0 h4 f7 L) G* t9 O( o
专门研究移民和难民法的多伦多大学法律系教授麦克林(Audrey Macklin)表示,政府把公民权视为权益(privilege),而非权利(right),换言之,新改革令入籍更难,且更易失去公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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