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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内多次进出逗留可达两年 华人青睐超级签证3 b! k- X; m; y( o1 t# b8 I, r6 q7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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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i) P, B8 S' l8 x9 a | 明报 2013-03-07 10:29:12 | 联邦移民部从2011年12月1日开始接受「超级签证」的申请,该项签证专门针对父母及祖父母,签证的有效期长达10年。持有「超级签证」的人士可在10年内多次往返加拿大﹐他们在入境后,在加逗留的时间可长达两年。2 p6 L, I- a$ Y7 b
5 X1 {/ K' \1 G, l2 a" m* O1 h& B8 {3 Z 「超级签证」申请要求包括:第一,在加国境内的担保人必须达到收入的要求。第二,申请人必须证明他们曾购买为期1年、最低10万元保额的私人医疗保险,可用于在加拿大看病、住院及如果需要转送回国治疗的费用。第三,申请人不能是加拿大拒绝入境的人士,例如有犯罪纪录。第四,申请人必须通过体检。 加华移民留学中心副总裁吴冰指出,自联邦移民部在2011年12月1日开始接受「超级签证」的申请后,该公司已受到不少华人客户的委託申办「超级签证」。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申办「超级签证」的客户主要分为两类:. J" F/ G, X. o; K8 G) H
第一类是那些已经递表申请父母来加团聚的人士,现正苦等申请个案的审批结果,遂希望通过申请「超级签证」而尽快让远在中国的父母来加团聚。
# | E4 ~+ q& P3 s% T$ w 第二类是那些暂时无法递表申请父母来加团聚的人士,原因是联邦移民部为了清理积压个案,已从2011年11月5日起暂停接受担保父母或祖父母的移民申请个案。
a9 `( ]6 ~3 I$ |! @ 她又指出,与普通的探亲签证相比,「超级签证」确实更受欢迎,主要原因就是「超级签证」和普通签证的申请要求差不多, 其中包括境内担保人均必须达到收入方面的要求,必须出示过往一年的收入证明。9 u, c$ [8 D- R" p
她说:「『超级签证』比较适合那些希望在加拿大长期居住的海外父母,他们不仅可在10年内多次往返加拿大﹐而且可在入境后在加逗留长达两年。不少人为省却多次申请探亲签证的麻烦,还是更加青睐『超级签证』。」8 b0 A6 I: G- k/ y, u" ]8 K7 P8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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